第五十四届会议
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
分配给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
1999
年9月17日大会主席给特别政治和谨随函附上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第3次全体会议就分配给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项目所作的决定。
谨请你注意总务委员会的报告(A/54/250)第二节所载对于会议安排的建议。这些建议也经大会第3次全体会议核可。
谨再请你注意报告第47段和注意第57段中对于各主要委员会议程的有关部分。
恳请就这些事项给予合作。
西奥本.古里拉布(签名)
附€件
分配给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
(第四委员会)的项目1.
原子辐射的影响(项目86)。2.
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项目87)。3.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项目88)。4.
调查以色列侵害占领区巴勒斯坦人民和其他阿拉伯人人权的行为特别委 员会的报告(项目89)。5.
整个维持和平行动问题所有方面的全盘审查(项目90)。6.
有关新闻的问题(项目91)。7.
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七十叁条(辰)款递送非自治领土情报(项目92)。8.
影响非自治领土人民利益的经济活动和其它活动(项目93)。9.
各专门机构和与联合国有关系的国际机构执行《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 独立宣言》的情况(项目94)。10.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报告[第七章(D节)](项目12)。11.
会员国对非自治领土居民提供学习和训练便利(项目95)。12.
东帝汶问题(项目96)。[
大会决定应由全体会议直接审议这个项目,但有一项了解,即在全体会议审议本项目时,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机构和个人可在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陈述意见。]13.
《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执行情况(项目18)。[
大会决定将特别委员会的报告(A/54/23)中与特定领土有关的各章发交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以便大会可在全体会议 上处理整个《宣言》的执行情况的问题。]14.
福克兰(马尔维纳斯)群岛问题(项目53)。[
大会决定应由全体会议直接审议这个项目但有一项了解即在全体会议审议本项目时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机构和个人可在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陈述意见。]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