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吃瓜


联合国大会第六十一届会议
 
A/61/4(SUPP)
2006年8月14日

国际法院的报告


十. 法院的出版物、文件和网站

229. 法院的出版物向有权在法院出庭的各国政府以及世界各大法律图书馆分发。出版物的销售主要由联合国秘书处在纽约和日内瓦的销售和推销科办理,它们与世界各国的专营书店和发行商建立了联系。以英法文出版的目录(附价格表)免费分发。经修订的最新版目录已于2004年印发;增编将于2006年底印发。

230. 法院的出版物分为若干系列,其中三种为年刊:《判决书、咨询意见和命令汇编》(以单行本和合订本出版);《年鉴》(法文书名:Annuaire);对于法院各种著作文件的《文献目录》。截至本报告编写时,报告所述期间的《汇编》系列中的专册已经印刷完毕或准备付印。《2003年国际法院判例汇编》合订本已经印刷完毕,2004年合订本将在索引印好后尽快出版。《2003-2004年国际法院年鉴》已经付印,2004-2005年和2005-2006年两期年鉴正在编写。

231. 法院还编印提请法院审理案件(提起诉讼的诉请书和特别协定)的双语文件,以及请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的请求。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法院收到了三份诉请书:《对于航海和有关权利的争端》(哥斯达黎加诉尼加拉瓜);《驻联合国外交特使在东道国的地位问题》(多米尼克国诉瑞士);《乌拉圭河沿岸的纸浆厂》(阿根廷诉乌拉圭)。三份诉请书已经付印。

232. 在一个案件结案前,法院可根据《法院规则》第53条,在确定当事方意见后,按要求向有权在法院出庭的国家政府提供书状和所附文件。法院也可在确定当事方意见后,在口头诉讼开始时或开始后,向公众提供书状和所附文件副本。每个案件的诉讼结束后,法院在《书状、口头辩论和文件》系列内(按照当事方提供的格式)印发该案的书面书状。目前,案件书状和来往文书所附文件仅在对理解法院裁决必不可少的情况下才例外印发。在本报告所述期间,下列文件已经出版或处于不同的编制阶段:《边界争端》(布基纳法索/马里共和国)(4卷案文将于2006年9月出版);《格陵兰和扬马延间区域海洋划界》(丹麦诉挪威)(3卷,最后编制阶段);《1999年8月10日空中事件》(巴基斯坦诉印度)(1卷,已付印);《国家在武装冲突中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和《以核武器进行威胁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将合并出版)(5卷,正在编写);《东帝汶》(葡萄牙诉澳大利亚)(3-4卷,最后编制阶段)。

233. 法院还在《对于法院组织的法令和文件》系列中,出版指导其运作和惯常做法的文书。最新的第五版于1989年出版,此后多次重印,最近一次重印是在1996年。全面更新的新版已编制完成,将在今年年底前出版。2000年12月5日修订的《法院规则》选印本的英法文版已经出版。《法院规则》还有阿、中、德、俄和西文等非正式语文的译文(不含2000年12月5日的订正)。

234. 国际法院印发新闻稿、裁决摘要、背景说明和一本手册,以使律师、大学师生、政府官员、出版界和公众了解法院的工作、职能和管辖权。手册又称“蓝皮书”,其第五版于2006年1月以法院的正式语文法英两文出版。旧版的阿文、中文、俄文和西文译文(1986年国际法院成立四十周年时出版)已于1990年印发。法院与联合国新闻部合作为公众编制的法院概况手册,其阿、中、荷、英、法、俄和西文本也已出版。

235. 一本用法英两文编写的国际法院图解特种书(“咖啡桌上书”)已编写完成,将于2006年下半年国际法院成立六十周年纪念之际出版。此外,法院还将出版2006年4月10日至11日为纪念法院成立六十周年而举办的学术报告会的记录(见上文第207段)。

236. 为更多、更快地提供法院文件并减少传播费用,法院于1997年9月25日开设了英法两文网站。目前,正在对网站进行全面改造,更新网页格式和内容,以进一步方便客户使用,增加网站内容,并便利主题和语文之间的转换。新的网站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启用。

237. 从1997年开始,可在目前网站上查阅《判决、咨询意见和命令》的全部内容(在发布当日刊登);以前的裁定摘要;待决案件中的大多数相关文件(诉请书或特别协定;书面书状(不含附件)(一旦可供公众查阅)以及口头书状);以前案件未发表的书状;新闻稿;一些基本文件(《联合国宪章》和《法院规约和规则》);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以及与管辖权有关的条约和其他协定清单;对于法院历史和程序的一般资料;法官简历;出版物目录。法院网站的网址是:。

238. 从1999年3月起,法院通过电子邮件向对法院工作有兴趣的个人和组织通知法院在网站刊登的新闻稿。


国际法院的报告(础/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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