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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种族
 

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世界会议——《宣言》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世界会议2001年9月8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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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8月31日至9月8日在南非德班举行了会议

  南非政府主办这次世界会议,深表感谢

  南非人民进行了英勇斗争,反对制度化的种族隔离,争取民主下的平等和正义、发展、法治和对人权的尊重,感到鼓舞,在这方面,忆及国际社会对这一斗争的重大贡献,特别是非洲各国人民和政府的关键作用,注意到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的其他行为人在这一斗争以及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努力中的重大作用,

  忆及1993年6月世界人权会议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呼吁迅速全面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忆及对于召开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世界会议的人权委员会1997年4月18日第1997/74号决议、大会1997年12月12日第52/111号决议及这些机构后来的有关决议,还忆及1978年和1983年在日内瓦举行的两次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世界会议,

  深为关切地注意到,尽管国际社会作出了努力,但叁个“向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进行斗争十年”的总目标尚未实现,而且注意到还有无以计数的人迄今仍为不同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受害者,

  忆及2001年为“国际动员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行为年”,着眼于提请世人注意世界会议的各项目标,对消除一切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政治承诺给予新的动力,

  大会宣布2001年为“联合国不同文明对话年”的决定,表示欢迎,该决定强调容忍和尊重多样性,必须在每一文明内部和各种文明之间寻求共同点,以通过合作、伙伴关系和包容来迎接人类所面临的共同挑战,这些挑战威胁到我们共同的价值观、普遍人权和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的斗争,

  还对大会宣布2001-2010年为“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十年”以及通过《和平文化宣言和行动纲领》,表示欢迎

  认识到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世界会议,连同“世界土着人民国际十年”,形成一次独特的机会,应该考虑全世界土着人民对我们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精神发展的宝贵贡献,以及他们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包括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

  忆及1960年《联合国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

  重申我们对《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所载宗旨和原则的承诺,

  申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否定,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中的平等和不歧视原则,鼓励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而不得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身或其他身分等因素而作任何区分,

  深信普遍加入或批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并充分履行其中规定的义务具有根本的重要性,该《公约》是据以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主要国际文书,

  认识到各国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时,务必考虑签署、批准或加入一切有关国际人权文书,争取普遍加入,

  注意到在斯特拉斯堡、圣地亚哥、达喀尔和德黑兰举行的区域会议报告和各国的其他意见,以及为筹备世界会议而举行的专家研讨会、非政府组织区域会议和其他会议的报告,

  赞赏地注意到南非博塔·姆贝基总统发表的《展望声明》,它是在新南非首任总统纳尔逊·曼德拉阁下的支持下,由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兼世界会议秘书长倡议,并且得到七十四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知名人士予以签署的,

  重申文化多样性是全人类进步和福祉的宝贵资产,应当作为丰富我们社会的一个永久特征予以珍视、享有、真正接受和信奉,

  承认禁止种族歧视、种族灭绝、种族隔离罪行和奴役为有关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不得减损,

  听取了世界各地人民的心声,认识到人人渴望伸张正义、争取平等机会,以便享受人权,包括有权从事发展、和平和自由地生活、以及不受歧视地平等参与经济、社会、文化、公民和政治生活,

  认识到由所有个人和民族平等参与建立公正、平等、民主和包容的社会,有利于促使这个世界免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强调人人在不受任何歧视的条件下平等参与本国和全球性决策的重要性,

  申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达到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程度的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是对充分享有一切人权的严重侵犯和障碍。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这一不言自明的真理受到否定,是导致许多国内外冲突包括武装冲突及由此而发生的人口被迫流离失所的根本原因,

  认识到需要采取国家和国际行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以确保充分享有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各项人权,各项经济、社会、文化、公民和政治权利,并改善所有国家男女和儿童的生活条件,

  重申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以便促进和保护人权,实现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各项目标,

  承认各种表现形式的仇外心理是歧视和冲突的主要当代来源和形式之一,各国和国际社会迫切需要重视反对仇外心理并迅速采取行动,

  充分意识到虽然国际社会、政府和地方机关作出了努力,但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灾祸持续不断,继续侵犯人权,造成灾难、困境和暴乱,必须以一切可用的手段作为最高优先事项加以打击,最好是与受影响的社区合作,

  关切地注意到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仍然不断以暴力形式发生,在殖民地时期所宣扬和实行的某些种族和文化优越于其他种族和文化的论调,至今仍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出现,

  以更狡猾的当代形式出现和持续发生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以及基于种族或族裔歧视或优越论调的另一些思想体系和作法,感到震惊

  强烈拒绝任何种族优越论和企图确定有所谓独特人种存在的各种理论,

  认识到所有人,特别是各级公共当局人员或政治人物,未能反对和谴责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是促使它持续存在的一个因素,

  重申各国有责任保护和促进所有受害者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国家应适用性别观点,承认妇女可能面临的多种形式的歧视,使妇女享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对全世界的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确认日趋全球化的世界既为致力于铲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提出了挑战,也带来了机会,

  决心在全球化和技术使人们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的时代,实现基于平等、尊严和团结的人类大家庭的概念,使二十一世纪成为一个人权世纪,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世纪,实现所有个人和人民机会和待遇真正平等的世纪,

  重申各国人民权利平等和自决的原则, 所有个人在尊严和权利上生来平等,强调此种平等必须作为一个最高度优先事项加以保护,承认各国有义务采取迅速、果断的适当措施,以期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矢志全面铲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灾祸,将其列为优先事项,同时从世界各地种族主义的各种表现形式和过去的经历中吸取教训,以避免其重新发生,

  协力伸张政治意志并信守对普遍平等、正义和尊严的承诺,关怀世界各地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所有受害者,庄严通过《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

一般性问题

  1. 为本《宣言和行动纲领》之目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的受害者是指受到这些罪恶的不利影响或作为其侵害目标的个人或群体;

  2. 我们确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基于种族、肤色、世系或民族或种族出身而发生,受害者可能基于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社会出身、财产、出身或其他身分等原因和其他有关原因而受到多种形式或较严重形式的歧视;

  3. 我们确认并申明在千年开始之际,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及其一切丑恶和改头换面的形式和表现的全球斗争是国际社会的优先事项,本会议为评估和认明这些可怕的人类罪恶以便通过采取创造性的全面的方法和在国家、地区及国际级别加强和提高有效措施来彻底消除它们提供了一次独特和历史性的机会;

  4. 我们声援非洲人民持续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斗争,承认非洲人民作出的牺牲和他们为了促使国际公众认识这类人间悲剧所作的努力;

  5. 我们还申明团结、尊重、容忍和多元文化的价值观至关重要,这是我们在全世界开展斗争,反对长期以来影响世界—— 特别是非洲—— 人民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等人间悲剧的道义基础和精神泉源;

  6. 我们还申明各国人民和个人构成了丰富多样的人类大家庭,他们促进了形成人类共同传统的各种社会文明和文化,保护和促进宽容和多元化并尊重多样性能促使社会更具包容性;

  7. 我们申明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具有为社会的发展和福利做出建设性贡献的潜力。种族优越论从科学上讲是荒谬的,从道义上说应受谴责,对于社会而言是不公正而且危险的,它与独特人种论并无二致,必须受到驳斥;

  8. 我们确认宗教、精神和信仰在千百万妇女与男子的生命中,以及其生活方式和对待其他人的方式上,起到中心作用。宗教、精神和信仰可以而且能够增进人类本身的尊严和价值,有利于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9.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可能由于财富分配不平等、边缘化和受到社会排斥等原因而加剧其严重性;

  10. 我们申明每个人都有权要求建立一个能够充分实现普遍人权,人人不受歧视的社会和国际秩序;

  11. 我们注意到全球化过程是一个强大的动力,应完全用于毫无例外地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发展和繁荣。我们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在应付这一巨大挑战时,面临特殊困难。虽然全球化带来巨大机遇,但在目前,其利益并未均享,其代价也未平均分担。因此,我们决心防止和减少全球化的负面作用。这些负面作用会加剧按民族划分的同一国家内或不同国家间的贫困、不发达、边缘化、社会排斥、文化同化及经济差距。我们还表示决心尽力发扬全球化的效益,加强国际合作,利用新技术为贸易、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发展以及全球的交流创造日益增多的平等机会,通过保留和促进文化多样化增加跨文化交流,以更好地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只有通过广泛的持续的努力在我们共有的人类及其多样化的基础上分享未来才能使全球化充分包容和公平;

  12. 我们确认不同区域之间和同一区域之间的移民—— 尤其是从南方迁往北方的人口由于全球化而增加,并着重指出,移民政策的制订不应以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为依据;

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根源、起因、形式和当代表现

  13. 我们承认奴役和奴隶贸易,包括跨大西洋的奴隶贸易,是人类历史上令人震惊的悲剧,这不仅在于其骇人听闻的野蛮,而且也在于其有组织性质的规模特别是对受害者实质的否定,我们进一步承认,奴役和奴隶贸易特别是跨大西洋的奴隶贸易是危害人类罪,并且是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的主要根源和表现之一,非洲人和非裔人民、亚洲人和亚裔人民以及土著人民当年是这些行径的受害者,现在仍然是其后果的受害者;

  14. 我们确认殖民主义导致了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非洲人和非裔人民及亚裔人民和土著人民当年是殖民主义的受害者,现在仍是其后果的受害者。我们承认殖民主义造成的苦难,并申明,无论它发生在何时何地,必须受到谴责并防止再度发生。我们还感到遗憾的是,在造成当今世界许多地方长期的社会和经济不平等的各种因素中,就有这些制度和做法的影响和顽固存在;

  15. 我们确认国际法所定义的种族隔离和种族灭绝是危害人类罪,是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主要根源和表现之一,我们承认这些行径造成的难以表述的邪恶和苦难,并申明,无论其发生在何时何地,必须受到谴责并防止再度发生;

  16. 我们确认对非国民尤其是移徙者、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仇外心理,构成了当代形式种族主义的主要来源之一,对这些群体家庭成员人权的侵犯在歧视、仇外心理和种族主义的行径中广泛发生;

  17. 我们注意到必须特别注意可能使年轻人受影响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新的表现形式;

  18. 我们强调贫困、不发达、边缘化、社会排斥和经济差距,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密切联系,促使种族主义态度和做法持续存在,反过来又加剧了贫困;

  19. 我们认识到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产生的消极后果,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发展中国家的不发达状况,决心把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儿童从十亿以上人口目前所处惨无人道的赤贫状态下解救出来,使每一个人都享有发展的权利,使全人类免于匮乏;

  20. 我们认识到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是武装冲突的根源,而且也经常是其后果之一,并且忆及不歧视是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基本原则。我们强调指出,武装冲突各方需认真遵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各国及国际社会在武装冲突期间需保持特别警惕,继续反对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

  21. 我们深表关切的是,由于人权遭到严重破坏,包括由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造成的破坏,以及缺乏民主、包容及民众参与的管理体制而造成的大范围的国内冲突正在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

  22. 我们感到忧虑的是,一些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结构或机构,有些是继承下来而且今天仍然实行,并不符合多种族、多元文化和多种语言的人口特征,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是排斥土著人民的重要的歧视因素;

  23. 我们充分认识到在符合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下土著人民的所有权利,因此强调采取必要的宪法、行政、立法和司法措施,包括来自可适用国际文书的措施;

  24. 我们申明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世界会议的宣言和行动纲领是联系正在进行的对于专门处理土著人民问题的案文的国际谈判使用“土著人民”一词的,但不影响有关谈判的结果,不得理解为对国际法规定的权利有任何影响;

  25. 我们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仍存在于某些国家的刑事制度的执行和法律的适用以及执法机关和人员的行动和态度中,感到深恶痛绝,特别是这种现象使某些群体的人在被拘留或监禁的人中所占比例过大;

  26. 我们申明必须结束破坏个人和群体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而不受到惩罚的状况,这些个人和群体正在成为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受害者;

  27.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种族主义不但日渐严重,而且其当代形式和表现正在以许多方式极力重新获得政治、道义甚至法律的承认,包括例如与言论自由有关的立法规定,政党和组织的纲领以及通过现代技术对种族优越思想的传播;

  28. 我们提醒注意,基于种族、民族、族裔或其他理由对任何明显群体、集体或社群的迫害都是国际法上公认不能允许的行为,它们和种族隔离都是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构成危害人类罪;

  29. 我们强烈谴责在世界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的奴隶制和类似奴隶制的做法,促请各国优先考虑立即采取措施,终止这种严重违反人权的做法;

  30. 我们申明,迫切需要防止反对和消除各种形式的人口贩卖,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贩卖,并认识到人口贩卖的受害者受到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危害最为深重;

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受害者

  31. 我们深感忧虑的是,许多人在教育、就业、保健、住房、婴儿死亡率及预期寿命等方面的指数低于国家人口的平均数值,显示他们处于不利地位,如果其成因包括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则处境更加穷困;

  32. 我们也认识到非洲后裔人民文化传统的价值和多样性,申明务必确保他们全面参加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帮助他们充分参与各级别的决策过程;

  33. 我们认为,美洲地区各国及非洲人移居的所有地区务必承认非洲后裔人口的存在,承认他们在文化、经济、政治和科学方面所做的贡献,并且承认持续存在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使他们特别受到伤害,承认在许多国家中,他们在教育、卫生和住房方面长期处于不平等地位,这是导致其社会经济困境的深刻根源;

  34. 我们承认数百年来非洲后裔人民是种族主义、种族歧视和奴隶制度的受害者,长期以来被历史剥夺了许多权利,并认为他们应受到平等对待,其尊严应受到尊重,他们不应遭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应该承认,他们有权保留自己的文化和民族特性;有权自由平等地参加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习俗发展事业;有权保持、维护和发展自己的组织形式、生活方式、文化、传统以及宗教信仰;保持和使用自己的语言;保护自己的传统知识和文化及艺术遗产;使用、享有和保护自己居住地的可再生自然资源,积极参与制订、执行和发展教育制度和计划,包括特殊和别具特色的教育制度和计划;以及情况适用时,有权拥有祖先居住的土地;

  35. 我们认识到,由于各种国家和私有体制中的社会偏见和歧视,世界许多地区的亚洲人和亚洲人后裔人民面临各种障碍,承诺努力根除亚洲人和亚裔人民遭受的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36. 我们认识到,由于各种国家和私有体制中的社会偏见和歧视,世界许多地区的亚洲人和亚洲人后裔人民面临各种障碍,承诺努力根除亚洲人和亚裔人民遭受的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37. 我们赞赏地注意到尽管亚洲人后裔遭受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但他们仍对他们所生活的国家的社会、政治、科学和文化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并继续在作出重要贡献;

  38. 我们呼吁各国审查并在必要情况下修订任何不符合国际人权文书的移民政策,取消所有对移民,包括对亚洲人和亚洲人后裔的歧视政策和做法;

  39. 我们认识到,土著人民数百年来就一直受到歧视,申明他们在尊严和权利方面是自由和平等的,他们不应遭受任何歧视,特别是因其土著血统和特性而遭受歧视,我们强调需继续采取行动以克服持续存在的给他们带来伤害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40. 我们承认土著人民文化及传统的价值和多样性,他们对于社会发展和多元文化的非凡贡献,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充分参与,特别是对与其有关的问题的参与,对于他们所居住国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及其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41. 我们重申我们的信念,认为实现土著人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对于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坚定地重申我们有决心使他们全面享受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及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同时充分尊重他们独特个性和主动行动;

  42. 我们强调,为使土著人民自由表示自己的特性并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们应免受各种形式的歧视,这自然意味着尊重他们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在对于土著人民权利宣言草案的谈判中正做出努力使其权利得到普遍承认,包括用自己的名字称呼自己;自由平等地参加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保持自己的组织形式,生活方式,文化和传统;保持和使用自己的语言;在其居住地区保持自己的经济结构;参与其教育制度和方案的制订;管理自己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包括渔猎的权利;平等基础上向法院申诉的权利;

  43. 我们也认识到,土著人民与作为其精神、肉体和文化存在基础的土地的特殊关系,鼓励各国在可能的情况下确保土著人民能保持属于自己所有的土地和根据国内法拥有的自然资源;

  44. 我们欢迎在联合国系统内建立土著问题永久论坛,这是实现世界土著人民国际十年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主要目标的具体行动;

  45. 我们欢迎联合国任命对于土著人民人权和基本自由情况的特别报告员,并承诺与特别报告员进行合作;

  46. 我们认识到移民对原籍国和目的地国的经济和文化的积极贡献;

  47. 我们重申各国可行使主权制订和执行对于移民的法律框架和政策,并进一步申明这些政策应符合适用的人权文书、准则和标准,制订政策应确保其中没有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48.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并且谴责针对移民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表现和行为以及对移民的限制性做法;重申各国有责任保护在其管辖之内的移民的人权,种族政府有责任保证和保护移民免受非法暴力行为,特别是以种族主义和仇外心理为动机的个人或群体的种族歧视和犯罪行动的伤害;并强调,必须使他们在社会和工作地受到公平、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49. 我们强调,必须创造条件,在移民与所在国社会其余的人之间建立一种更为和谐、宽容和相互尊重的状况,这对于消除针对移民的种族主义和仇外心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强调指出,家庭团聚有利于社会参与,并强调各国需要协助家庭团聚;

  50. 我们注意到,移民经常发现自己处于一种容易受害的境况,主要是于他们远离原籍国,因语言、习俗和文化差异而遇到困难,以及因证件缺乏或非常情况而需返回原籍的移民所遭遇的经济及社会方面的困难和障碍;

  51. 我们重申必须消除对移民,包括移徙工人在就业、社会服务,包括教育和卫生、获得司法正义等问题方面的种族歧视;对他们的待遇必须符合国际人权文书,没有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52.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除其他因素外,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加剧被迫流离失所和难民及寻求避难者从原籍国出走;

  53. 我们也关切地认识到,尽管做出各种努力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针对难民、寻求避难者和国内流离失所者的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事件依然存在;

  54. 我们强调,亟需解决造成流离失所的根本原因,并为难民和寻求庇护者寻求持久的解决办法,特别是适当情况下安全而且尊严地自愿返回原籍、重新定居及参与当地社会生活;

  55. 我们将信守承诺,履行与保护难民、寻求避难者、归国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有关的义务,并在这方面注意到国际团结、共同承担和合作分担责任保护难民的重要性,重申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及其1967年议定书仍然是有关国际难民的制度的基础,确认各缔约国充分执行两项文书的重要性;

  56. 我们认识到,许多国家不同种族和血统的混血人口的存在,他们为促进其社会的宽容和相互尊重做出了宝贵贡献,我们谴责对他们的歧视,特别是那些因形式微妙而不承认是歧视的做法;

  57. 我们意识到,由于人权受到严重侵犯,人类的历史充满着丑恶的暴行,因此我们相信,为了避免今后的悲剧,通过牢记历史是能够吸取教训的;

  58. 我们回顾,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那场大屠杀决不能被遗忘;

  59. 我们深为关切地认识到,对某些宗教群体的宗教不容忍现象以及由于此种群体的宗教信仰和种族或族裔渊源而在世界各地对它们发生的敌意行为和暴力,这尤其限制了它们自由信奉其宗教的自由;

  60. 我们还深感关切地认识到,世界各地存在着对宗教社团及其成员的宗教不宽容,特别是对他们信仰自由活动的限制以及由于宗教信仰和种族及族裔渊源而对这些社团出现越来越多的消极成见、敌视行为和暴力;

  61. 我们还深为关切地认识到,反犹太主义和仇视伊斯兰教在世界各地的抬头、以及基于对犹太人、穆斯林和阿拉伯社区的种族主义和歧视观念而出现的种族和暴力动态;

  62. 我们意识到,由于缺乏对人的平等的尊重,人类的历史充满了悲惨的冤屈,而且我们警觉地注意到,此种行径在世界各地正在滋长,我们敦促人们特别是冲突局势下的人们停止种族主义煽动,不再使用贬损的语言,放弃负面的成见;

  63. 我们关注外来占领下的巴勒斯坦人民的苦难。我们承认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的自决权利和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我们承认该区域包括以色列在内的所有国家的安全权,呼吁所有国家支持这一和平进程并使这一进程早日完成;

  64. 我们呼吁在该区域实现公正、全面和持久和平,所有人都应共处和享有平等、公正及国际公认的人权和安全;

  65. 我们承认难民尊严和安全地自愿返回家园和财产的权利,并敦促所有国家便利此种返回;

  66. 我们申明,少数群体的民族、文化、语言和宗教特征,凡属存在,必须受到保护,属于这些群体的个人应受到平等对待,并应在没有任何歧视的情况下享受其人权和基本自由;

  67. 我们认识到,某些具有明显文化特征的群体由于种族、民族、宗教和文化及其传统和习俗因素等的复杂相互作用而遇到障碍,因此促请各国确保其根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措施、政策和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因素相互作用所造成的障碍;

  68. 我们深表关切地认识到,罗姆人/吉普赛人/辛提人/流浪者所遭受的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及暴力,认识到有必要制订有效政策和实施机制以确保他们平等权利的完全实现;

  69. 我们深信,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对成年妇女和少女有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可为导致她们生活状况恶化、暴力、各种形式的歧视、限制或拒绝她们获得利益和人权的行使的因素,认识到有必要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有关政策、战略和行动纲领中包括进性别的内容,以解决各种不同形式的歧视;

  70. 我们认识到,有必要制订一个更为系统化的和更一贯性的方法以评估和监测妇女所受到的种族歧视以及由于种族、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而在充分行使和享受其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所处的不利地位和遇到的障碍和困难;

  71. 我们感到遗憾的是,有人试图迫使属于某些宗教和在宗教上属于少数的妇女放弃她们的文化和宗教特性,或限制她们合法的表达信仰的权利,或在就业和受教育机会方面对她们加以歧视;

  72. 我们关注地注意到一大批青少年和儿童,特别是女孩,他们是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受害者,强调需要在其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纲领中包括有关儿童和青年的特别措施,维护其最佳利益并听取他们意见,以便优先考虑成为这些行为受害者的儿童和青年的权利和状况;

  73. 我们认识到,在民族、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的儿童或土著儿童,不应被剥夺单独或与其群体的其他成员一道享受自己文化的权利,信仰和从事宗教活动的权利以及使用自己语言的权利;

  74. 我们确认童工现象与贫困、缺乏发展及相关的社会经济状况相关联,在有些情况下会不成比例地剥夺受影响群体的儿童获得从事生产活动和受益于经济增长的所需人的能力的机会,从而使贫困和种族歧视永久化;

  75. 我们深感关切地注意到,许多国家中感染或受艾滋病/病毒影响的人以及被认为是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属于易受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伤害的群体,这一事实产生消极作用,影响他们保健和医疗的机会;

国家、区域、国际叁级旨在铲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现象的预防、教育和保护措施

  76. 我们认识到,不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可以滋生和加剧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这些反过来又会加剧不平等。我们认为所有领域中,包括发展领域,所有人的真正平等机会对于铲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是极为重要的;

  77. 我们申明普遍遵守和充分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对于在世界上促进平等消除歧视极其重要;

  78. 我们重申各国的庄严承诺,促进对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促进对经济、社会、文化、公民和政治权利,包括发展的权利的普遍尊重、遵守和保护,以此作为防止和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根本因素;

  79. 我们坚定地认为,实现种族平等的障碍在于法律的软弱无力,政治意愿和具体行动的缺乏以及种族主义态度和消除陈腐看法的普遍存在;

  80. 我们坚定地认为,教育、发展和忠实地执行所有的国际人权准则和义务,包括制订法律和政治、社会及经济政策,对于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是至关重要的;

  81. 我们认识到,民主、透明、负责任、允许参与并考虑人民的需要和愿望、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及法治的政府管理对于有效地防止和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是十分重要的。我们重申对于由种族主义和仇外态度引起的罪恶的任何形式的宽恕都会导致法治和民主的消弱,会导致此类行为的重犯;

  82. 我们申明,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是一个进程,可实现各种文明之间找到和发展共同点、承认和促进所有人的固有尊严和平等权利,以及遵守正义的基本原则;可籍之消除建立在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基础上的文化优越的思想,促进建立和谐的世界人类家庭;

  83. 我们强调,各方面的政治领导人和政党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方面,能够并且应该发挥关键作用,因此鼓励各种政党采取具体措施,促进团结、宽容和尊重;

  84. 我们谴责基于种族或民族歧视的新纳粹主义、新种族主义和暴力型的民主主义意识形态的持续出现和死灰复燃,并声明这些现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存在的理由;

  85. 我们谴责基于种族主义、仇外心理或种族优越感及相关的歧视的政纲和组织以及基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立法和行为,它们与民主和透明并负责任的政府管理是完全不相容的。我们重申政府政策纵容的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违反人权,可危及人民间的友好关系,国家间的合作及国际和平与安全;

  86. 我们重申,对《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载的原则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5条中明确规定的权利而言,传播任何基于种族优越感和仇恨的思想,均应宣布为犯罪,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87.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4条(b)款规定,各国有义务警惕并禁止宣传种族优越感或仇恨思想、暴力行为或煽动暴力行为的组织。对那类组织应予以谴责和取缔;

  88. 我们认识到,媒体应代表多元文化社会的多样性并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中发挥其作用。这方面要对广告的力量给予重视;

  89. 我们遗憾地注意到,一些媒体通过传播对于易受损害的群体和个人,特别是有关移徙工人和难民的虚假形象和负面的陈腐看法,加剧了公众中仇外情绪的传布,在有的情况下鼓励了种族主义个人和群体的暴力行为;

  90. 我们认识到,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特别是通过媒体和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技术行使这一权利,以及充分尊重寻求、接受和传播信息的自由,能够促进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种族歧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斗争;我们重申,必须尊重媒体的独立和自主权;

  91. 我们深感关切地注意到,最新的信息技术,例如互联网,被用于与尊重人的价值、平等、不歧视、尊重他人和宽恕相反的目的,包括传播种族主义、种族仇恨、仇外心理、种族歧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特别是能够接触此类材料的儿童的青年可能受到不利的影响;

  92. 我们还认识到,需要促进利用新的信息和交流技术包括互联网推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在满足这一需要方面,新技术可有助于增进容忍和尊重人的尊严以及平等和不歧视原则;

  93. 我们申明,各国应该认识到社区媒介的重要性,它能为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受害者发表意见;

  94. 我们重申,由政府、机构、媒体、政党或全国性或地方组织的行为或不行为污辱不同血统的人不仅是一种种族主义歧视行为,而且是在煽动此类行为的复发,造成恶性循环,加剧种族主义态度和偏见;此类行为必须受到谴责;

  95. 我们认识到,包括家庭教育在内的各级教育,特别是有关人权的教育,对于改变基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态度和行为至关重要,对于促进各国社会对多样性的宽容与尊重至关重要我们进一步申明,此种教育是促进、传播和保护公正平等的民主价值的决定性因素,对防止和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是必不可少的;

  96. 我们认识到,优质教育、消除文盲和所有人接受免费普通教育的机会可以促进包容的社会、平等及国家、人民和群体间的稳定与和谐的关系和友谊,促进和平文化,增强相互理解、团结、社会公正及对所有人所有人权的尊重;

  97. 我们强调教育权和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斗争之间的联系以及教育,特别是在儿童和青年中开展人权教育,包括对于注重和尊重文化多样性的教育,对于防止和根除所有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所具有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叁级规定有效的补救、追索、补偿、赔偿和其他措施

  98. 我们强调,务必就过去和近期人类历史的过去和近期的事实和真相开展教育,就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的历史、原因、性质和后果的事实和真相开展教育也是重要和必要的,使公众全面和客观地认识过去的悲剧;

  99. 我们承认并且深感遗憾地认识到,世界会议对于奴役、奴隶贸易、跨大西洋的奴隶贸易、种族隔离、殖民主义和种族灭绝给千百万男女和儿童带来的深重人类苦难和悲剧性灾难,呼吁有关各国纪念过去惨剧的受害者,并申明,无论这些现象在何时何地发生,都必须受到谴责,并防止再度发生。我们感到遗憾的是,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上的此类行径和制度导致了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100. 我们承认并且深为遗憾地认识到,世界会议对于奴役、奴隶贸易、跨大西洋奴隶贸易、种族隔离、种族灭绝和过去的惨剧给千百万男女和儿童带来的难以表述的苦难和邪恶。世界会议还注意到,有些国家对于犯下的严重和大规模侵权行为主动道了歉,并酌情支付了补偿;

  101. 为了结束历史上这黑暗的一页并作为和解的一种方法,我们请国际社会及国际社会的成员纪念这些惨剧的受害人。世界会议还注意到,有些方面已经主动表示遗憾或悔恨,或作了道歉,世界会议呼吁尚未帮助恢复受害者尊严的所有方面找到这样做的适当方法,为此目的,我们向已经这样做的国家表示赞赏;

  102. 我们意识到所有有关国家的道义义务,呼吁这些国家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制止和扭转这些做法长期以来存在的影响;

  103. 我们认识到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过去和当代的种种形式所产生的后果是对全球和平与安全、人的尊严及世界许多人民特别是非洲人、非裔人民、亚裔人民和土著人民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严重挑战;

  104. 我们还强烈重申,作为伸张正义的迫切要求,因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造成的人权破坏的受害者,特别考虑到其易受损害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状况,应该如众多国际和区域性人权文件,特别是《世界人权宣言》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的规定,伸张正义,包括给予法律援助和有效和适当的保护和补偿,保障其因此种歧视所受的伤害而要求给予正当的充分补偿和抵偿的权利;

  105. 遵循《千年宣言》所列各项原则并认识到我们有集体责任坚持人类尊严、平等和公平的原则并确保全球化成为全世界人民的积极力量,国际社会承诺努力使发展中国家获益地融入全球经济,抵制发展中国家的边缘化,决心加快实现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不平等和匮乏;

  106. 我们强调,不忘过去的罪行或错误而无论其在何时何地发生,明确谴责过去的种族主义悲剧并将历史真相大白于天下,是国际和解和在正义、平等和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的基本要素;

实现全面和有效平等的战略,包括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中实行国际合作并加强联合国和其他国际机制

  107. 我们强调,需要在国家和国际各级制订、促进和执行战略、计划、政策和充分立法,可包括扶持行动等特别措施,以便促进公平的社会发展并实现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群体和个人受害者的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通过更有效地利用政治、司法和行政机构,并需改善向法院实际申诉的权利,并确保发展、科学和技术成果无歧视地有效促进所有人生活质量的改善;

  108. 我们认识到,有必要为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受害者及易受其损害者采取扶持性行动或特别措施,以改变其因以往针对他们的歧视政策而导致的社会不利地位和对他们犯下的历史错误。有效行动的措施应旨在纠正妨害享受各种权利的条件,采用特别措施鼓励所有的种族、文化、语言和宗教群体平等参加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并使所有人都处于平等地位。这些措施应包括教育机构、住房、政党、议会、就业、特别是司法、警察、军队及其他公务员系统中规定特别配额,并且实行选举改革和土地改革,发起平等参与运动;

  109. 我们回顾,加强国际合作对于促进下列各项目标的重要作用(a) 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b) 各国有效地执行禁止这些做法的国际条约和文书;(c) 《联合国宪章》在这方面的目标;(d) 实现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1993年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权会议、1994年在开罗举行的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1995年在哥本哈根举行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和1996年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人居二)上制定的目标,确保这些目标公平地惠及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所有受害者;

  110. 我们认识到各国、有关国际和区域性组织、国际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必须进行合作,在全世界范围内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为了在这项斗争中取得成功,必须具体考虑到此种歧视受害者的痛苦、意见和要求;

  111. 我们重申,对世界各地难民形势的国际反应和政策,包括经济援助,不应以有关难民的种族、肤色、血统、文化、语言或民族或族裔渊源等方面的考虑为转移,并在这方面敦促国际社会根据难民所在国的请求提供援助,通过旨在消除造成难民人口流离失所根源的经济和财政援助解决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难民问题;

  112. 我们认识到,符合1993年12月20日大会第48/134号决议附件所载增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地位之原则的独立的国家人权机构,以及其他为增进和保护人权依法建立的有关专门机构,包括人权调查员机构,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斗争中及在促进民主观念和法治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鼓励各国在适当的情况下建立此类机构,并呼吁这些机构履行其促进、保护和防止任务的国家的当局和整个社会都要在尊重独立性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与之合作;

  113. 我们认识到,有关区域机构,包括国家人权机构区域性协会,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方面的重要作用,它们在区域一级监测不容忍和歧视现象并提高人们的意识方面可起到关键作用,我们重申只要它们存在就给予支持,并且鼓励建立此种机构;

  114. 我们认识到,各国议会通过适当立法并监督其执行以及调拨必要的财政资源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方面起着极其巨大的作用;

  115. 我们强调社会伙伴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制订和执行培训和发展方案的重要性;

  116. 我们认识到,文明社会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方面的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通过帮助政府制订法规和战略、采取措施和行动反对此种形式的歧视以及后续行动的实施;

  117. 我们还认识到,促进社会各群体间更大的尊重和信任应是政府机构、政治领袖、基层组织和公民的共同但又分别承担的责任。我们强调,文明社会在促进公众利益,特别是在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118. 我们欢迎非政府组织在促进人权教育和提高人们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认识方面的积极作用。它们也可以在本国、本区域或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对提高联合国有关机构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起到重要作用。我们承诺为人权方面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反种族主义组织的有效发挥作用创造有利的环境。我们认识到世界各地人权方面非政府组织、包括那些反种族主义组织的不稳定状况并承诺信守国际义务,取消限制其有效发挥作用的任何不合法的障碍;

  119. 我们鼓励非政府组织充分参加世界会议的后续行动;

  120. 我们认识到,在青年中开展国际和国内的交流与对话以及建立全球青年网络对于建立跨文化理解和尊重是重要的和必不可少的,这将会有利于铲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

  121. 我们强调青年参与制订前瞻性的国家、区域和国际战略和参与制订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政策是很有益处的;

  122. 我们申明,彻底铲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全球性运动以及行动纲领中的建议是按照团结和国际合作的精神提出的,受到的是《联合国宪章》及其他有关国际文书的宗旨和原则的感召,提出建议时以一种建设性和前瞻性的眼光考虑了过去、现在和未来。我们认识到在国家、区域和国际三级制订和执行战略、政策、方案和行动计划是所有国家的责任,需要文明社会的充分参与,并应以一种认真、迅速和有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