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裁军
世界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宣言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2015年12月7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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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联合国会员国宣布,我们共同致力于实现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
2. 我们重申,我们严重关切核武器的存在对人类构成的危险,并重申彻底消除核武器是防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唯一绝对保障。
3. 我们呼吁所有国家促进营造一种信任和信赖的气氛,推进全面、可持续的国际安全与稳定,从而为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作出贡献。
4. 我们重申,核武器的任何使用都违背《联合国宪章》的精神,违反国际法,特别是国际人道主义法,并重申核武器是对人类根本生存的严重威胁。
5. 我们强调,必须确保国家政策和做法与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相一致。
6. 我们对核武器的任何使用所造成的灾难性人道主义后果再次表示严重关切,就此促请所有国家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适用的国际法,包括国际人道主义法。
7. 我们对人力和经济资源被继续用于发展、维护核武器及核武器的现代化再次表示关切,并强调指出必须将这些资源用于加强和平与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用于使数百万人民摆脱贫困。
8. 我们重申联合国在裁军、不扩散和军备控制进程中的核心作用。
9. 我们重申多边主义是裁军和不扩散领域谈判的核心原则,并认识到迫切需要在多边核裁军谈判方面取得进展,特别是使裁军谈判会议能执行1978年6月30日大会第1 所列的任务。
10. 我们重申,核裁军和核不扩散是相辅相成的进程。
11. 我们强调,有效的核裁军措施应被列为最高优先事项,并促请所有核武器拥有国消除所有类型的核武器,同时降低核武器在安全政策中的作用,避免任何妨碍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的活动。
12. 我们重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 的每一项条款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促请核武器国家履行《条约》规定的义务和在1995年、2000年和2010年审议大会上作出的承诺。
13. 我们重申决心履行核裁军承诺和义务,并提出进一步措施,以加强裁军方面的法治,包括谈判拟订和通过一项对于彻底消除核武器的全球性、非歧视性、多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
14. 我们认识到,建立一个无核武器的世界将通过一个分阶段进程实现,这个进程应附有一个商定的时间表。
15. 我们促请所有国家根据1978年6月30日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最后文件所列的原则,采取进一步切实步骤实现核裁军。
16. 我们重申,有关核武器的裁军措施应满足多边商定的严格核查、不可逆和透明的标准,将通过对实现彻底消除所有核武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加以实施。
17. 我们鼓励所有有关国家按照裁军审议委员会1999年的指导方针3 酌情建立更多无核武器区,并强烈呼吁全面迅速地落实大会对于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区的各项决议。
18. 我们对迄今所做的贡献表示赞扬,并促请所有国家、联合国系统、区域组织、议会议员、民间社会、学术界、大众媒体及个人为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采取进一步行动,其中包括宣传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
19. 我们鼓励所有国家、联合国系统、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及民间社会促进旨在建立一个无核武器世界的裁军和不扩散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