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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药品管制
 

大会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高级别会议的政治宣言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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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

  回顾其2015年12月17日第70/183号决议和2016年7月25日第70/297号决议,其中决定于2016年9月21日举行一次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高级别会议,

  通过2016年9月21日大会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高级别会议核准的以下政治宣言:

大会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高级别会议的政治宣言

  我们,各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国家和政府代表,根据大会对于决定在2016年举行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高级别会议的2015年12月17日第70/183号决议,于2016年9月21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会议:

  1. 重申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协作制定的、后经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过的世界卫生组织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行动计划1及其五个总括战略目标是解决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的蓝图;

  2. 又重申《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为确保健康生活提供了一个框架,并回顾防治疟疾、艾滋病毒/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埃博拉病毒病与其他传染病和流行病的承诺,包括解决日益严重的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和防治尤其影响发展中国家的被忽视疾病,同时重申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对防治这些疾病和其他疾病的公共卫生对策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并对卫生和发展领域的成就和《2030年议程》的实现构成挑战;

  3. 承认细菌性、病毒性、寄生性和真菌性微生物对之前有效治疗感染的抗微生物药物产生耐药性,其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动物、食品、农业和水产养殖等部门不当使用抗微生物药物;无法获得卫生保健服务,包括无法利用诊断和实验室能力;土壤、作物和水中的抗微生物药物残留。在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的更大范畴内,对抗生素产生耐药性不同于对其他药品、包括对治疗结核病的药品产生耐药性,这是最严重和最紧迫的全球风险,需要在国际、国家和区域各级予以更大关注和增强一致性;

  4. 又承认由于对抗微生物药物产生耐药性,20世纪取得的许多成就受到严重挑战,特别是在通过社会和经济发展降低传染病的患病率和死亡率,获得医疗保健服务以及优质、安全、有效且负担得起的药品,个人卫生、安全饮水和环境卫生,在社区和卫生保健场所预防疾病(包括免疫接种),营养和健康食物,人类医学和兽医学的进步,采用新的抗微生物药物和其他药物等方面的成就;

  5. 确认上述成就现在受到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的严重挑战,这些成就包括:建立适应力强的卫生系统和逐步实现全民健保目标;为艾滋病毒和性传播感染、结核病和疟疾以及社区和卫生保健场所发生的感染提供治疗办法;在社区和卫生保健场所预防和控制感染方面取得成果;农业和畜牧业进步有助于确保保持粮食质量;兽医学提供了传染病防治办法;

  6. 又确认由于对抗微生物药物的耐药性,对最易于受到危及生命的严重感染的人,特别是产妇、新生儿、某些慢性疾病患者或接受化疗或手术者提供的备选保护办法有所减少;

  7. 关切地注意到,实现享有能达到的最高身心健康标准的权利,以及让数百万计人民获得医疗保健服务以及优质、安全、有效且负担得起的抗微生物药物、食物、清洁用水和健康环境,依然是一个遥远的目标,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8. 又关切地注意到,在发展中国家,目前因无法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和抗微生物药物而造成的死亡人数高于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的致死人数,但如不制定行之有效的一体化卫生办法并采取其他多部门合作和行动,非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预计将在全世界造成数百万人死亡,对社会、经济和全球公共卫生造成巨大影响;

  9. 确认应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的关键在于:预防和控制人类感染和动物感染,包括免疫接种、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监测和监督、环境卫生、安全和清洁用水以及健康的环境;投资建立能够提供全民健康保障的强大医疗卫生系统;促进在可能情况下根据诊断测试获得优质、安全、有效且负担得起的已有和新的抗微生物药物;持续研究和开发新的抗微生物药物和替代药物、快速诊断检测、疫苗和其他重要技术、干预措施和疗法;推广可负担得起并可以获得的医疗卫生服务;解决研究和开发投资不足问题,包括奖励创新和改善公共健康成果,特别是在抗生素领域;

  10. 又确认解决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的总体原则是,在“一体化卫生”办法框架内增进和保护人类健康,强调人类、动物和环境健康相互关联,需要采取一致、全面和综合的多部门行动,并在这方面:

  (a) 确认有效的抗微生物药物及其谨慎使用是一种全球公益,若要解决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就必须使人们能够利用有效和适应力强的卫生系统,在必要时获得优质、安全、有效且负担得起的抗微生物药物和其他技术,以及拥有健康的食品和环境;

  (b) 着重指出,为更好地了解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支持对优质、安全、有效且负担得起的抗微生物药物,特别是新抗生素和替代疗法、疫苗和诊断手段的研究和开发,需要开展基础和应用创新研究和开发,包括酌情在微生物学、流行病学、传统医药和草药以及社会科学和行为科学等领域开展研究和开发;

  (c) 又着重指出,所有研究和开发努力都应由需求驱动、以证据为基础并遵循可负担、有实效和高效率、公平等原则,并应被视为一项共同责任。在这方面,我们承认必须把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研究和开发的投资费用与价格和销售量脱钩,以促进公平获得负担得起的新药、诊断工具、疫苗以及研究和开发所带来的其他成果,欢迎创新、研究和开发模式为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所构成的挑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包括促进研究和开发投资的模式;包括各国政府、业界、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界在内的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应继续设法支持创新模式,解决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所构成的一系列独特挑战,包括在促进获得负担得起的药物同时,必须适当合理使用抗微生物药物;

  (d) 还着重指出,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公共卫生、创新和知识产权全球战略和行动计划,3把有能力负担和获取已有和新的抗微生物药物、疫苗和诊断办法作为一个全球优先事项,还应顾及所有国家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国际商定的后续进程;

  (e) 改进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以及抗微生物药物使用的监测和监督,以指导决策,并与工业、农业和水产养殖业、地方当局和医院等利益攸关方合作,减少土壤、作物和水中的抗微生物药物残留;

  (f) 在控制和预防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方面,加强能力建设、按照共同商定条件进行的技术转让及技术援助与合作,以及在支持制定和执行国家行动计划(包括监督和监测)、强化卫生系统以及研究和监管能力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和供资,同时又不损害健康,特别是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健康,也不对获得保健服务造成障碍;

  (g) 承认提高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及其一切所涉问题的认识和了解,需要分享良好做法和研究成果,与媒体、国家行为体和多部门行为体合作,并对各部门的这些活动提供足够资金;

  11. 认识到应在各级考虑到各国的条件和优先事项,还应让相关政府部门参与制定和实施多部门国家行动计划、政策、条例和区域举措,同时考虑到国情、立法和司法责任;

  12. 因此,我们承诺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开展工作,以便:

  (a) 根据世界卫生大会2015年5月26日第68.7号决议,并按照一体化卫生办法和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行动计划,包括其五个总括战略目标,制定多部门国家行动计划、方案和政策倡议,以期通过采取国家措施加强对人类和动物慎用抗生素。为了支持实施这些计划,需要在评估资源需求方面开展国家和国际协作,并为共同研究、实验室和监管能力以及专业教育和培训提供持续的技术和财政投资,以便保护人类健康、动物健康、福祉与环境;

  (b) 通过国家、双边和多边渠道调动充足、可预测、长期和持续的资金、人力和财政资源及投资,以此支持制订和执行国家行动计划,支持研究和开发已有和新的抗微生物药物、诊断办法和疫苗及其他技术,并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具体方式包括根据政府设定的优先事项和地方需要,与多边开发银行以及传统和自愿创新筹资和投资机制互动协作,同时确保投资产生公共回报;

  (c) 采取步骤,确保在国家行动计划中列入酌情制定和加强对于供人类和动物使用抗微生物药物的保存、使用和销售的有效监督、监测和监管框架,根据国情并依照国际承诺加以实行;

  (d) 发起、增加和持续开展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的提高认识和增加了解活动,以便让不同受众参与并鼓励他们改变行为并促进循证预防、感染控制和卫生方案;以最优方式对人类和动物使用抗微生物药物及使用医疗专业人员的适当处方;病人、消费者和公众以及专业人员积极关注人类健康和动物健康;对医疗卫生、兽医和农业领域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培训和认证;酌情考虑采取提高消费者意识的创新办法,同时注意当地的条件和需要;

  (e) 与民间社会、业界、中小型公司、研究机构和学术界等相关利益攸关方一道,支持以多部门“一体化卫生”办法解决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包括开展以公共健康为驱动力的能力建设活动、创新型公私伙伴关系、奖励措施和供资举措,以推广优质、安全、有效且负担得起的新药物和新疫苗(特别是抗生素)、抗微生物治疗的其他替代疗法和药物以及其他混合疗法、疫苗和诊断检验;

  13. 促请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一道,按照卫生大会第 68.7 号决议的要求,完成制定一个全球发展和管理框架,以便在保护现有抗微生物药物的同时,支持开发、控制、分配和适当使用新的抗微生物药物、诊断工具、疫苗和其他干预手段,以可负担方式推广现有和新的抗微生物药物和诊断工具,同时考虑到所有国家的需要并与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行动计划保持一致,

  14. 促请世界卫生组织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区域和多边开发银行(包括世界银行)、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其他政府间组织、以及民间社会和相关多部门利益攸关方酌情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支持制定和执行国家行动计划及针对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的活动;

  15. 请秘书长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协商,设立一个特设机构间协调小组,由秘书长办公厅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主持,并必要时借助于相关利益攸关方的专家,对需要采取的办法提供实际指导,确保采取持续有效的全球行动,解决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问题,又请秘书长考虑到抗微生物药物耐药性全球行动计划,在大会第七十三届会议前提出一份报告,说明本宣言执行情况、进一步动态以及特设机构间协调小组提出的建议,包括改进协调的备选办法,供会员国审议。

2016年10月5日

第24次全体会议

注:

  1 世界卫生组织,奥贬础68/2015/搁贰颁/1号文件,附件3。

  2  第70/1号决议。

  3  见世界卫生组织,奥贬础62/2009/搁贰颁/1号文件,第62.16号决议。

  4  见世界卫生组织,奥贬础68/2015/搁贰颁/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