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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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人权日

2012年人权日

秘书长致辞

  人人享有陈说权,并有权参与制定影响其社区的决策。这项权利已载入《世界人权宣言》并已完全融入国际法,特别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我们在走向包容方面已取得了不可否认的进步。

  然而,仍有太多的群体和个人面临太多的障碍。妇女几乎在所有地方都有权投票,但在议会及和平进程、政府高级职位和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决策职位的比例仍然太低。土着人民经常受到歧视,这剥夺了他们充分利用其各项受保障权利的机会,或不照顾其特定情况。宗教少数群体和少数民族以及残疾人或有不同性取向或持不同政见者——往往受到阻碍,不能参加关键的机构和进程。机构和公共讨论需要全面体现社会的多样性。

  更广泛地说,我们在世界一些地区看到了对来之不易的民主治理成就令人震惊的威胁。在一些国家,民间社会团体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和限制。已专门针对民间社会组织制定了立法,使其几乎无法运作。民主倡导者遇到了新的抗拒措施。这种倒退应该引起我们大家的不安。

  即使有着良好记录的社会也有改进的余地。没有一个国家已成功确保其所有居民都能充分参与公共事务,包括有权被选举担任公职,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共服务。立法规定新的权利或废除不公正法律并非总能解决问题。歧视行为往往顽固不去,造成的障碍和心态有时难以克服。

  对一个国家来说,充满活力的民间社会团体是国泰民安和国家运作的关键之一,采取措施镇压这类团体使联合国深感痛心。这就是为什么联合国在此人权日强调参与权和使之成为可能的各项相关权利——表达意见的自由以及和平集会与结社的权利。

  国际法是明确的:不管你是谁、不管你住在哪里,你的声音自有份量。就在今天,让我们团结起来,捍卫自己的陈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