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主要职能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是协调联合国及联合国大家庭中各组织的经济和社会工作的主要机构。它由从各区域选出的54个理事国组成。联合国系统多达70%的工作都是为了促进较高的生活标准、充分就业以及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为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支持人权和开展国际合作以战胜贫穷和落后,理事会建议并指导开展各种活动。
联合国的创始人认识到,为了世界和平,必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合作。《宪章》赋予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推动经济和社会进步、促进普遍尊重人权的任务。为满足一些特别需要,大会设立了一些专门机构,如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和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并设立了一些方案机构,例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署)。这些专门机构和方案机构的工作都由经社理事会协调。
建筑特色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会议厅是瑞典赠送的礼物。它是由负责设计联合国总部的11名国际建筑师中的瑞典建筑师斯文·马克柳斯构思。代表区周围、栏杆和门用的都是瑞典的松木。
这个房间的一个特色是,公共走廊上的天花板都是暴露着的管道。建筑师认为,任何有用的东西都不必遮盖起来。“未完工”的天花板通常被认为是个象征,提醒人们联合国的经济和社会工作永远没有完结;为了改善世界人民的生活条件,总有更多的事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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