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使用系统
联合国内部司法系统的叁个关键组成部分是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援助办)、联合国争议法庭(争议法庭)和联合国上诉法庭(上诉法庭)。
下表列出了这叁个组成部分分别面向哪些工作人员。请注意,以下列出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可向联合国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但某些实体的某些工作人员可就行政决定直接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而无需先向争议法庭提出申请。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近东救济工程处)有自己的争议法庭。近东救济工程处争议法庭的裁决可上诉至上诉法庭。
工作人员 | 法律援助办 | 争议法庭 | 上诉法庭 |
联合国秘书处工作人员 | 是 | 是 | 是 |
联合国各基金和方案工作人员 | 是 | 是 | 是 |
联合国各法庭、联合国研究和培训实体以及联合国其他实体的工作人员 | 是 | 是 | 是 |
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近东救济工程处)工作人员 | 否* | 否* | 是 |
对常设委员会代表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金联合委员会(养恤金联委会)作出的决定提出质疑 | 是 | 否** | 是**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工作人员*** | 否 | 否** | 是**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工作人员*** | 否 | 否** | 是 |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工作人员*** | 否 | 否** | 是** |
国际海底管理局(海管局)工作人员*** | 否 | 否** | 是** |
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法庭)工作人员*** | 否 | 否** | 是** |
万国邮政联盟(万国邮联)工作人员*** | 是**** | 是 | 是 |
*近东救济工程处有自己的争议法庭,也有自己的法律办公室,负责协助工作人员。
**没有面向该实体的争议法庭。
***该机构/实体已接受上诉法庭的管辖。因此上诉法庭对该机构/实体负责人作出的决定有管辖权。
****访问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办公室。
联合国秘书处、联合国各基金和方案、联合国法庭、联合国研究和培训实体以及联合国其他实体的组成情况如下:
联合国秘书处:
纽约联合国总部各办公室和部门
总部以外各办事处
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
联合国维持和平特派团(仅文职人员)
联合国特别政治任务
参见联合国秘书处各办公室和部门的完整清单。
联合国各基金和方案
开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资发基金(联合国资本发展基金)
环境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人口基金(联合国人口基金)
人居署(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
儿基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国际刑事法庭
国际刑事法庭机制
塞拉利昂问题余留事项特别法庭(仅书记官长员额)
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仅书记官长员额)
援审工作(联合国援助审判红色高棉工作)
研究和培训实体
犯罪司法所(联合国区域间犯罪和司法研究所)
裁研所(联合国裁军研究所)
训研所(联合国训练研究所)
社发所(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
联合国系统职员学院
联合国大学
其他实体
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
残疾人权利公约秘书处
电算中心(国际电子计算中心(仅主任员额))
国贸中心(国际贸易中心)
联合国赔偿委员会
《防治荒漠化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
贸发会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
《气候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
伙伴关系办公室(联合国伙伴关系办公室)
项目署(联合国项目事务署)
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仅工作人员)
妇女署
难民署(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