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
在联合国争议法庭,申请人可由以下人员代理:
- 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办公室(法律援助办)的律师或志愿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办提供任何服务,不论是在提交申请前后向你提供咨询意见,还是在争议法庭作为你的代理人,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见“工作人员法律援助”);
- 您可自费选择并聘用获准在一国司法管辖范围内执业的有执照的私人律师;
- 联合国或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前工作人员;
- 您自己。您可以在争议法庭代表自己。
自我辩护
如上所述,您可以在争议法庭代表自己出庭。如果您为自己辩护,应通读本网站“应阅读的文件”部分列出的所有文件,此外,还应查看本网站其他部分的所有信息,以便为下一步行动充分了解争议法庭及其工作。
律师如何能够帮助你
强烈鼓励您在向争议法庭提交申请前通过律师或志愿法律顾问获得法律援助,这样,您就能够:
- 在向争议法庭提交申请前,就拟提交的申请获得咨询意见,这样就有人聆听你的申诉,就案情实质向你提供客观反馈,告诉你在向争议法庭提交申请前可以选择的方案,如果您选择使用正式司法系统(争议法庭),确保你理解所有适用的程序,遵守所有要求和最后时限;
- 在提交申请后,获得对案件的咨询意见,这样您就知道需要做些什么,以便为可能进行的争议法庭案件诉讼和法庭听讯(如计划举行)做好准备;
- 在争议法庭案件诉讼和法庭听讯(如计划举行)中,有合格律师在争议法庭代表您和您的利益。
法律代理人授权表
如果选择让律师代理,您需要填写法律代理人授权表并发送给争议法庭,您应在表格上签名授权法律代理人作为您的代表。
更换律师
您可以在诉讼过程中随时更换法律顾问。如果您在诉讼过程中更换法律顾问,必须立即通知争议法庭,提供新法律顾问的详细联系方式,并相应提供对新法律顾问的签名授权。您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随时决定不由律师代理,或者,假如您在诉讼之前或诉讼开始时未由律师代理,也可以在案件进行期间选择由律师代理,并相应通知争议法庭。
由一名以上法律顾问代理
如果您决定由一名以上法律顾问代理,必须指定一名首席法律顾问。首席法律顾问必须通过书记官处与争议法庭联系,处理案件,提出所有书面和口头呈件,除非法官基于充足理由另作决定。尽管如此,您必须为每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代理人授权表”。
诉讼当事人法律顾问道德守则
在争议法庭出庭的所有诉讼当事人和法律顾问必须遵守《法律代理人和诉讼当事人行为守则》 。
获准在一国司法管辖范围内执业的法律顾问还须遵守该国律师协会的道德操守规则。
代表申请人(您)的联合国工作人员须遵守其所在组织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的规章。
更多信息
有关法律代理的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
《对于法律代理的程序指示》 。